服務項目

非山非市獎助金

一、申請對象

1.就讀教育部認定之非山非市高中職、國中及國小

2.家中經濟弱勢者。

3.學業成績須達全年級前50%,由導師推薦在校表現優良者

二、申請文件

1.申請書及師長推薦信(附件一)

2.經濟證明:低收或中低收證明、清寒證明、國稅局資料、主要家計負擔者之失業證明、診斷證明及特殊境遇家庭等相關證明資料。若經濟確屬弱勢而未達法定清寒標準者,由導師詳述家庭經濟狀況並簽章以茲證明。

3.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單,惟一年級新生可依平時考試表現,由導師整體評估。

4.學校匯款資訊,請務必檢附經出納/會計核對過之帳戶資料或金融機構電子帳戶截圖(附件二)

三、申請方式:每校每年級限1位申請名額,請於114年10月15日前備妥申請文件由學校統一寄回至本會提出申請,申請截止以郵戳為憑

四、獎助金額及撥款方式

1.每人獎助8,000元

2.審查通過後,本會撥款至學校帳戶,由學校轉發獎助學金給學生,並完成簽收列冊(附件三)及捐款收據寄回本會